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昔日核电建功今日受贿落马
王海燕 董轶军

  根据群众举报,海盐县检察院经过3个多月侦查,在秦山核电系统内查获了5起涉嫌受贿的案件,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5月11日,其中受贿15万余元的采供部副主任龙学斌被海盐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贿赂款152000元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初至2004年6月间,被告人龙学斌在担任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核电工程分公司采供部副主任期间,利用主管或经办公司原材料采购及货款支付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以“借款”等名义收受或直接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了解,5名涉嫌受贿者都是二四公司员工,分别任二四公司副经理、采供部主任、采供部副主任、经营开发部副主任、预算员。5人中,最年轻的33岁,年龄最大的也只有44岁,他们都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多数身居要职,都曾为核电工程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然而,这群和中国核电一起成长、见证中国核电起步和发展的有功之臣却在中国核电蓬勃发展的今天因为受贿而落马,教训深刻。      (王海燕   董轶军)